公司地址变更的章程修正案可以按照以下格式进行撰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地址自(原地址)变更为(新地址),新地址为(具体地址)。
第二条:公司地址变更自本章程修正案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本章程修正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本章程修正案与公司原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修正案为准。
第五条:本章程修正案解释权归公司法定代表人所有。
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修正案的内容和格式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制定。同时,建议在制定修正案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等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