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沉积物中多环芳烃和有机氯的评价标准分别是:
多环芳烃: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中规定,土壤中16种优先控制的多环芳烃总量不应超过16 mg/kg。
有机氯: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中规定,土壤中六种典型的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敌敌畏、马拉硫磷、七氯、毒死蜱)的总量不应超过0.1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