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育的民总里面的案例,如果摩托车已经不复存在,不是应当事实不能,v给付义务消灭吗?
2024-11-22 阅读 9
在朱庆育的《民事总则》中,对于已经不复存在的物品所涉及的合同关系,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标的物已经不复存在,一般来说,合同的履行可以被免除或者变更。但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因此,对于摩托车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应当事实不能,v给付义务消灭。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建议。
更新于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