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老师西窗法雨的文中“法律的自然而然的理由意味着从自然的事实走向法律的应当”如何理解?
2024-02-15 阅读 26
在刘星老师的《西窗法雨》中,提到的“法律的自然而然的理由意味着从自然的事实走向法律的应当”,可以理解为法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应当建立在自然法则和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这句话强调了法律制定和执行应当符合自然法则和客观事实的逻辑和规律,而非仅仅基于人为的主观意志或权力。换句话说,法律应当是从自然的事实和道德原则中得出的合理结论,而不是纯粹基于人为的喜好或权力。这种理解有助于确保法律体系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更新于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