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字母系统仅仅是声音符号,而汉字则是思想的符号;甚至操不同语言的东亚及东南亚,也能凭借汉字进行交流。(那时)除了阿拉伯数字之外,多语种的欧洲几乎不能普遍沟通;而在中国,整个的汉字系统则类似于阿拉伯数字。——戴维斯爵士(Sir John Francis Davis, 1795—1890)汉字的特点,引起了莱布尼茨极大兴趣。当时的传教士认为,汉字的学问在于书写,在他们眼中,中国人似乎有两种语言,口语和书面语,其实这种理解大体不差,想想那些文言文,在我们自己眼里,恐怕跟口语也是两种语言。一个传教士认为,中国口语的词用一千多个单音词就足够了,这些单音词又一起组合成更多的词。与古埃及的象形文字相比,汉字更抽象,更像是一种哲学语言。“在我看来,埃及文字更大众化,太拘泥于像动物之类的感性事物……而中国文字更具有哲学性质,显示着奠基在理性基础之上,这样的理性是由汉字中的顺序、数量、关系给予的……”——《莱布尼茨与中国》在莱布尼茨看来,正因为汉字不局限于发音,而更字形更具有稳定性,任何人书写,即使读音错误,也会是同样的笔画,不像拼音语言,因为读音不同,字母组合就不同。莱布尼茨认为汉字不通过发音,而是通过字形,更直接对应事物以及含义,直指事物的本性。说来有趣,在我国,很多人对汉字不能根据字形直接读音这一点颇为诟病,才有所谓汉字拼音化方案,认为音形不同是汉字的缺点,与莱布尼茨的观点正好可以做个对照。莱布尼茨认为,汉字固定的笔画和笔顺,让所有人都能理解,所有人都能用这一点指向同一个事物,这一点可以作为普遍语言的基础。不同的民族可以根据自己的读音不同,但写就同样的字,莱布尼茨举例说,“大”这个字,其他民族都可以有不同的发音,但同样的写法,就有同样的理解。莱布尼茨对朱熹的“理一分殊”用自己的单子论加以理解:个别的理是一个更大的理的表现,不是一种破碎的表达,而是一个整体。就像单子论中,每一个单子自身是整体,又反映着整个宇宙。而单子是上帝的反映,正如理是道或太极的反映。莱布尼茨还认为,中文书写系统是表意的,是未来的通用语言和文字的理想选择;它不会受制于任何特定的语言,而是基于可被普遍共享的思想……。他主张,中国思想之融入欧洲,可以帮助确定一个理性模式;最终,汉字概念将成为实现全人类交流的重要工具。〔澳门大学的Hans-Georg Moeller〕法国哲学家德里达(Jacques Derrida, 1930—2004)所言:“在莱布尼茨的项目里,中文是理想的哲学语言,……汉字‘表意’起着西方哲学的基石的作用。”澳大利亚人文科学研究所所长哈里森(Peter Harrison)写道:“人类的原初语言被保存在地球的某个部分”这样一种可能性,激发了17世纪欧洲的想象力。有一个假设是:操此种古老语言的民族保存着人类先知的宗教、文化和科学。像我们所知道的,法国耶稣会士倾向于这样的观点,即中国人已继承了完好无损的原初语言和宗教。……中国牵动了17世纪英国人的心灵,部分由于自然神(宋明理学),部分由于中国人的独特的书写方式。后者吸引了弗朗西斯·培根……。他注意到,……中国人写的是“真正的字”,其所表达的不是声音或土话,而是事物或概念;结果……各地区乃至国际间都能够通过一种超越语言的文字,达成彼此理解。培根很感兴趣这种“真正的字”,因为它是通用语言的关键,是促进知识传播的交流工具。现代早期,以培根为代表的一批西方精英曾有如此共识,即汉语应该是全球通用的语言文字的模式,其理由似乎“荒诞不经”,那就是:在西方文化的源头《圣经》之伊甸园里,原本有一种在时间和空间上可以无限沟通的语言,却因人们妄造巴别塔(通天塔)而激怒上帝,遂被打乱口音,分散隔阂,彼此很难交流;相比之下,中文则是原创于巴别塔之前、而逃过此劫,“赫然贯古今,伟哉通遐迩”,所以它是一种与《圣经》的普世恩典相关的“神性语言”。培根建议参考中国语言文字的模式,开发出一种新的通用语言(universal language)。他在其所著《学术的进展》(Advancement of learning)一书中指出:汉字所表达的不是声音和俗语,而是事物和概念;各地区、各国家间都可读懂其文字,而相互理解。(《剑桥哲学百科全书》)上述学者观点的现代讨论还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