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越了维特根斯坦哲学,完成了人类哲学,大家看如何?

2024-11-19 阅读 74
更新于 2024年11月21日
说半天,不就是《道德经》的“名可名,非常名”吗?《金刚经》的“佛说世界,既非世界,是名世界”。《大明王朝 1566》嘉靖改成了“所谓江山,是名江山,非实指江山”。
如果是你自己领悟出来的,倒是可以自豪一下。
送给所有言必称自己超越古人,完成了所谓人类什么什么的妄人一句话,来自王德峰:智慧都是旧的。如果有人说自己发现了新的智慧,那我一定会笑。
结语:少见才会多怪
缺少集合论世界观,题主的哲学浮于浅表。
事物并不存在先天的静止的脱离人存在的固有划分,是人通过与它们互动,也就是实践,为改造世界的方便做的人为划分。在被符号划分出复数个子集之前,一切都属于全集「太一」。以一块石头为例:
按题主所言:
概念 a=“石头”;概念的否定 ¬a=一块石头;概念 A(a,¬a);由集合论世界观:
集合 S={¬a|被人划分为石头(¬a)==true};立刻整体地解得:
a∈别名(S)¬a∈SA=={¬a∈S}这不比题主的矛盾运动解法快得多?
转写矛盾概念辩证运动的符号形式:
第一步:(正)
constexpr 算符 否定 = ╲;constexpr 算符 解引用 = *;#define (a╲¬a) (∂(¬a)∈(*a))概念的否定 ¬aₚ=∫(a╲¬a);constexpr 算符 剩余 = ╱;#define (╱¬a) (∂(¬a)!∈(*a))概念的否定 ¬aₛ=∫(╱¬a);新概念结果:
*a==S¬aₚ⊆¬a && ¬aₚ∈S¬aₛ⊆¬a && ¬aₛ!∈S说明:
a通过解析对S的引用,否定¬a相对于a的质的差异(decltype(¬a)!=decltype(a)),从而建立(∂(¬a)∈(*a))的联系,记为(a╲¬a),就好比这块石头的石质部分,其整体为¬aₚ。这个过程称作「否定性解引用」。
a否定¬a到不能否定的程度,会有剩余的(∂(¬a)!∈(*a))的存在,就好比这块石头含有的沙土,称作¬a的剩余,记为(╱¬a),其整体为¬aₛ。这时,¬aₚ在同质的¬a中达到了量的扩张极限,即质的否定尺度,这个量称作「定量」,逻辑推进到此,即为「完成」,辩证运动的第一步也就此完成。这个过程称作「纯化量变」。
第二步:(反)
constexpr 算符 取元素 = [];constexpr 算符 取地址 = &;#define (¬aₛ╲(*a)) (∂(*a)[]∈(&(¬aₛ)))集合 Sₚ={¬a|¬a=∫(¬aₛ╲(*a))};#define (╱(*a)) (∂(*a)[]!∈(&(¬aₛ)))集合 Sₛ={¬a|¬a=∫(╱(*a))};新概念结果:
&(¬aₛ)==∁SSₚ⊆∁S && Sₚ[]⊆S[]¬aₛ∈Sₚ && ¬aₚ!∈SₚSₛ⊆S && Sₛ[]⊆S[]¬aₚ∈Sₛ && ¬aₛ!∈Sₛa!∈别名(Sₚ)a∈别名(Sₛ)说明:
¬aₛ通过取得在∁S的地址,复合否定(*a)相对于¬aₛ的质的差异(¬aₛ!∈(*a))与量的差异(|*a|>1),从而建立(∂(*a)[]∈(&(¬aₛ)))的联系,记为(¬aₛ╲(*a)),就好比全部石头含有的沙土,其整体的集合为Sₚ。这个过程称作「复合否定性取地址」。
¬aₛ否定(*a)到不能否定的程度,会有剩余的(∂(*a)[]!∈(&(¬aₛ)))的存在,就好比全部石头的石质部分,称作(*a)的剩余,记为(╱(*a)),其整体的集合为Sₛ。这时,Sₛ在同质的(*a)中达到了量的扩张极限,即质的否定尺度,同样是「定量」,同样是「完成」,同样是「纯化量变」, 辩证运动的第二步也就此完成。
第三步:(合)
constexpr 算符 统一 = ⊔;#define (¬aₛ⊔Sₛ) (¬aₛ∪Sₛ[])概念 A₁(¬aₛ⊔Sₛ,S);概念的否定 ¬A₁=∫(∂(¬aₛ⊔Sₛ)!∈S);#define (¬aₚ⊔Sₚ) (¬aₚ∪Sₚ[])概念 A₂(¬aₚ⊔Sₚ,S);概念的否定 ¬A₂=∫(∂(¬aₚ⊔Sₚ)∈S);说明:
¬aₛ⊆¬a∈S,¬aₛ!∈Sₛ,Sₛ[]⊆S[]¬aₚ⊆¬a∈S,¬aₚ!∈Sₚ,Sₚ[]⊆S[]所以,¬aₛ与Sₛ,¬aₚ与Sₚ,以映射结合的形式实现了统一,由此引出了2个新概念与2个新概念的否定,就好比把石质与沙土混杂在一起后,有哪些部分属于“石头”,有哪些部分不属于“石头”?这就类似于“沙堆悖论”了。辩证运动的第三步也就此完成。
哈哈哈又是你,真奇怪,为啥我老在你的邀请回答列表选项里呀?因为回答过你的问题,所以平台就老把我推给你邀请提问吗?哈哈哈每次你的问题都好搞笑呀,不用看内容就知道是你,挺好的,有这种想法与感受,并且直抒胸臆,真的挺不错的,还有一种淡淡的不顾他人死活的美。
你的出发点就是错误的。你用符号学的 “符号” 、“能指”、“所指” 这组概念作为你理论的基础,但你对这组概念意思都没搞懂。
符号的能指与所指是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提出的概念,用于解释符号的结构。
能指(Signifier):
是符号的形式或具体表现,比如一个词的声音或书写形式。
所指(Signified):
是符号所代表的概念或意义,而非实体或客观对象。
你把实体当作符号的所指,这是原则性的错误。你这是把中国传统观念中的 “名” 与 “实” 概念代入到能指与所指之中。
你跟发明永动机的人没有半点区别
实在不行咱研究中哲吧好不好?通过六十四卦原理造出永动机也不是没有可能,到时候你就原地飞升超越人类了,维特根斯坦算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