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康德「论人类永久和平」的法哲学基础是什么?
2023-06-14 阅读 41
康德在《论人类永久和平》中提出了“和平联盟”这一概念,认为所有国家应该通过建立一个国际组织来维护和平。他的法哲学基础是基于人类理性和道德的普遍性。康德认为,人类有一种固有的自然权利,即自由和平相处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普遍的,不受任何国家或个人的特殊利益所限制。因此,康德主张建立一个国际法体系,以保障这种自由和平相处的权利。他认为国际法应该建立在普遍的道德原则之上,而不是基于国家利益的权力平衡。这样,国际法才能真正达到保障人类永久和平的目的。
更新于 202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