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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 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2023-05-12 阅读 35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的含义是,受到该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不能抄袭或盗用他人的软件。同时,该软件必须已经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例如磁盘、CD-ROM等存储介质,或者是写入ROM芯片等硬件中。这样可以确保软件的原始代码和功能不会被篡改或修改,保护软件开发者的知识产权。
更新于 2023年05月16日